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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退货能否冲减当期收入?

来源:淳会计 时间:2017-02-24 浏览:-

  问:我公司2015年销售了一台设备,当初已经发货并开具全部发票,但是款项没有收到,今年对方公司认为我公司设备质量不达标,提出退货,我公司应当冲减今年收入还是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答:《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九条规定,企业己经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的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退回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商品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原因而发生的退货。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销售的商品因为质量不符合要求而发生的退货,应当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