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成都名仕硕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注会计培训 | 会计实操培训
13688154390  微信:kjszpx
成都会计培训 » 会计热点 » 2018年个税改革后员工工资条有什么变化?

2018年个税改革后员工工资条有什么变化?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18-12-03 浏览:-

今天淳会计要跟大家分享的文章是关于2018年个税改革后员工工资条有什么变化?相信作为上班族的大家对于个税改革都很关注,那么个税改革之后工资有什么变化大家清楚吗?下面我们就来一起看一看~

1.企业不发工资条违法。(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第三款)

2.工资条要有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的信息,仅是银行工资账单是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并向纳税人提供其个人所得和已扣缴税款等信息。)

附:工资条还应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信息。

3.工资条在2019年度及以后,需要增加新项目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五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提醒:工资条上没有大病医疗项附加扣除,因为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另外还要提醒各位: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针对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税,通俗的讲(对象为非人力和财务的单位人员,非专业术语):

1.2018年度及以前,工资个税按月算,会出现“浪费”情形,不考虑其他情况,如:

(1)2018年11月,取得工资4200元,不到5000元,不要缴个税,浪费了800元;

(2)2018年12月,取得工资6000元,超过5000元,要缴个税,按照超过1000元缴个税;

2.2019年度及以后,工资个税按年算,就不会出现上述情形,不考虑其他情况,如:

(1)2019年1月,取得工资4200元,不到5000元,不要缴个税;

(2)2019年2月,取得工资6000元,超过5000元,可弥补上个月800元,只需按200元缴个税

(3)即使员工当年一些月份没有工资,工资算按年个税,全年也是扣12个5000元,即6万。如:刚毕业参加工作的居民个人,2019年8月份参加工作,2019年度仅工作5个月,也是扣6万,如果工资不够6万,您懂得哦!

3.上述工资都是扣完“三险一金”后的工资,且居民个人没有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以上就是淳会计今天为大家分享的关于2018年个税改革后员工工资条有什么变化?的文章,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个税改革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件好事,希望大家能够多多关注。想要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记得关注成都名仕硕学会计培训官网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