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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应收职工欠款属于应收账款吗?

来源:淳会计 时间:2019-06-21 浏览:-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应收账款是伴随企业的销售行为发生而形成的一项债权。因此,应收账款的确认与收入的确认密切相关。通常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应收账款。该账户按不同的购货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应收账款表示企业在销售过程中被购买单位所占用的资金。企业应及时收回应收账款以弥补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耗费,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对于被拖欠的应收账款应采取措施,组织催收;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凡符合坏账条件的,应在取得有关证明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作坏账损失处理。

应收账款的范围

首先,应收账款是指因销售活动或提供劳务而形成的债权,不包括应收职工欠款、应收债务人的利息等其他应收款;

其次,应收账款是指流动资产性质债权,不包括长期的债权,如购买长期债券等;

第三,应收账款是指本公司应收客户的款项,不包括本公司付出的各类存出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和租入包装物等保证金等。

应收账款具体项目包括

1、应向购货单位收取的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

2、代垫的包装物、运杂费;

3、已冲减坏账准备而又收回的坏账损失;

4、已贴现的承兑汇票,因承兑企业无力支付的票款;

5、预收工程价款的结算;

6、其他预收货款的结算;

7、收取购买商品、材料等账款;

8、收回代垫的包装费、运杂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