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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办理税务登记后能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票吗?

来源:淳会计 时间:2017-02-24 浏览:-

  问:我单位是事业单位,但是办理了税务登记,是否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下列纳税人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二)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非企业性单位;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代开专用发票是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

  第五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根据上述规定,事业单位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管理,如果办理了税务登记,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