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个标题,
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样!
不能我一个人被吓,
哈哈哈哈哈哈哈~
人民日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公告,根据公告,网络红包纳入礼品范围,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20%个人所得税。
不过,
并非所有在网上抢的红包都需要缴税。
此次调整仅限于
企业向个人发放的带有中奖性质的网络红包,
并不包括
亲戚朋友之间互相赠送的网络红包。
又能愉快抢红包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