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答:企业发生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按照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收入。
答: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等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视同销售货物。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项所称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