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找人代办。
从2014年10月起,营业执照年检改为年报,由经营者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司系统填写上你一年度经营信息。年报时间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不按时填写年报,会被工商部门列入异常经营名录。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
(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前款第一项至第六项规定的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第七项规定的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第十条企业应当自下列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
(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
(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企业未依照前款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
扩展资料:
正新农贷未按时提交年报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单
全景网7月24日讯正新农贷(833843)公告称,由于未按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写并提交2016年年度报告,公司于2017年7月10日被江苏省扬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据悉,正新农贷于2017年6月15日已经填写并提交了2016?年年度报告,但由于相关工作人员未进行复核,未发现报告提交失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正新农贷表示,公司已于2017年7月21日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补充填写并提交了2016年年度报告,并成功公示。后续将按照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参考资料: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百度百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