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个人停缴社保手续适用于已参加独立个人参保缴费的人员办理停保手续,办理地点为市地方税务局各办税服务厅。
扩展资料:
停缴社保手续
1.《独立个人停保申请表》(一式二份);
2.户口簿(或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代办村居委会公章(指村居委会批量代办个人参停保);
4.4050补贴对象、就业困难人员如停缴失业保险,需提供经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批同意的《厦门市灵活就业人员停止灵活就业确认表》
办理依据:《关于下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下发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办理流程:参保个人持上述材料到地税办税服务中心办理停保手续,符合办理条件的,当即办理。
单位为员工办理停缴社保手续:
单位职工调往其它参保单位的,如新参保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只需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交新参保单位劳资经办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如新参保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需带上《居民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与参保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移手续。
办理好转移手续后,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职工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交参保单位劳资经办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参保。
所需资料:
1、《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一份;
2、本市城镇户籍职工停保提供以下资料之一:
(1)《解约通知书》。
(2)介绍到新单位工作的《干部介绍信》。
(3)劳动部门签章的《珠海市招用工登记表(终止)》。
3、本市农村户籍及外来劳务人员停保,由所属劳动管理部门在《xx市职工社会保险申报表》上加盖公章(证明已办理劳动用工解聘手续)。
4、单位注销的,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原参保单位欠费6个月以上,由新工作单位申报参保的,提供新单位参保申报表及劳动部门出具的用工手续,在新单位参保的同时办理原单位停保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