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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何做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12-23 浏览:1

销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如下:

进项税的转出是:经过税务部门核实进项税发票后,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销项税的转出是:先经过税务部门录入销售发票和核实收入后,会计作如下分录: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月末结转:

借: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若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为红数),

贷:应缴税费-未交增值税(若进项税大于销项税为红数)。

当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进项税额转出账务处理会计分录如下:

可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主要为:发生了非经营性损失或是将改变购进货物的用途,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表明该增值税不予以抵扣。

1、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时?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可以抵扣的?就把购进货物负担的增值税计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货物由于以下原因,如:货物用途改变,货物非正常损失等.总之是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的条件了,就要把已经确认的进项税额转出,使用的科目为"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一批材料价1000元,增值税1000×17%=170元

借:原材料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170

贷:银行存款等1170

如果原材料日后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比如在建工程或发放职工福利,

借:在建工程等1170

贷:原材料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转出)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