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营业执照
1、到苏州相城区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携带与企业设立登记一样的资料,如果资料齐全,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
具体资料包括:
a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b《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c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d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e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有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的,提交职工民主选举的证明;设立监事会的,应当提交监事会主席的任职证明。
f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交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相关材料。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g住所使用证明。
h《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2、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企业原来所属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受《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后出具《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给企业。
3、手续办理后等待新地址工商部门接到企业工商资料后给企业电话通知,带上《企业迁出核准通知书》到新工商部门办理具体的地址变更事宜——填《变更登记表》《指定委托书》手续办理完七日后带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到领证窗口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第二步地方税务变更
1、携带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企业近三年纳税情况统计表及带上公章填写其他相关资料。
2、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等待税务部门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带上企业近三年所有帐务让税务工作人员核查,核查完毕后再等待核查结果。
3、核查通过后地税通知带上公章再去办理相关手续并给企业出具《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
4、带上《苏州市地方税务局纳税人迁移通知书》及新企业报到所需要的(营业执照副本、章程、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公章、财务章、房屋租赁合同及租金发票,以上均是复印件)其他相关资料备案
5、新的地税局出具《新企业报到证明单》到新地址所属的税务分所或一站式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项:
办理地税网上报税
领取税单
办理办税人员联系卡及住所证明
完税凭证
个人所得税第一次网上申报成功界面打印件
第三步办理国税
带上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会决议、申请书、地税结算证明、公章到旧的国税局办税窗口办理即可
资料来源: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
办事依据:《公司法》《企业设立登记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