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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计价不采用的方法是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1-17 浏览:1

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存货计价不采用的方法是后进先出法。

在《企业会计制度》下,存货的领用和发出,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或后进先出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结转存货成本。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企业的存货进出量很大,品种繁多,成本多变,保证各种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完全一致是难以做到的,但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都能比较好地体现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个别计价法无需多论,它能完全保证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由于同一种存货,尽管价格不同,但均能满足销售或生产需要,在存货减少时,毋需辨别是哪一批实物被发出,因此加权平均法也基本上满足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的要求。至于先进先出法,大多企业的实物发出顺序都是先进先出,成本流转按照先进先出法来计量,也是符合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的一致性要求的。而后进先出法则不能反映实物流转的真实情况,它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绝大多数企业在实际操作中是将先入库的存货先发出,这样就造成了实物流转与成本流转相互脱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