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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吗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2-02 浏览:4

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可以退还。

根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第十五条:

纳税人已预缴的税款少于全年应缴税款的,应在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结清应补缴的税款。预缴税款超过应缴税款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办理退税,或者抵缴下一年度应缴纳的税款。

税款退还的具体程序是:

(1)企业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退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列;

(2)把《退税申请表》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审查核实;

(3)由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县级以上税务主管机关审批;

(4)批件返回到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企业;

(5)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审批后的《退税申请表》填写《税收收入退还书》,交给国库审查办理退库。

扩展资料

《税收征管法》税款的退还制度有以下几点:

(1)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2)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3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3)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税款退还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兰山区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