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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分配利润怎么算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2-06 浏览:3

可分配利润=年初的未分配利润的余额+本年度净利润-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计算可供分配的利润。

将本年净利润(或亏损)与年初未分配利润(或亏损)合并,计算出可供分配的利润。如果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数(即亏损),则不能进行后续分配;如果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即本年累计盈利),则进行后续分配。

2、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在不存在年初累计亏损的前提下,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转增资本金。但转增资本金后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任意盈余公积金计提标准由股东大会确定,如确因需要,经股东大会同意后,也可用于分配。

4、向股东(投资者)支付股利(分配利润)。

企业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分配。

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违反上述利润分配顺序,在抵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必须将违反规定发放的利润退还公司。

对于“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的理解”,举通俗例子说明:

某公司注资100万元,2013年核算亏损30万,此时法定公积金为20万,弥补亏损后剩0万;2014年年底核算利润20万,此时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为0万很明显不能弥补2013年剩余的亏损10万,这时候就要先从2014年利润中弥补去年的损失,再从10万中提取法定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