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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是什么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2-13 浏览:4

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位成本=(结存存货成本+购入存货成本)/(结存存货数量+购入存货数量);

库存存货成本=库存存货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

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本期发出存货的数量×存货加权平均单位成本,或本期发出存货的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收入存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

扩展资料

加权平均法优缺点:

优点: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

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适合物价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