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成都名仕硕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注会计培训 | 会计实操培训
17381937197  微信:kjszpx

专家评审费用标准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3-24 浏览:1

专家评审费用标准如下:

1、评审时间原则上每人每天不超过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延期时间段在700元基础上每增加一小时加1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

2、评审专家已到达评审地点后,非评审专家自身原因不能开展评审工作,劳务报酬按200元计。

3、评审开始后,经资格审查不足3家即宣布废标或评审终止,且时间在二小时以内的,劳务报酬按300元计。

4、项目废止或评审终止后需要评审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的,劳务报酬参照正常评审标准发放。

国家级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标准:

(1)外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5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3000元/人.天;正高级职称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

(2)内部专家劳务费发放最高标准:原则上院士第一天3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2000元/人.天;正级职称第一天2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1000元/人.天;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第一天1000元/人.天,第二天以后800元/人.天。

(一)评审专家费发放范围:

政府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包括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专家库抽取的评审专家)。参与项目评审现场活动的其他人员(含监督人员)一律不得发放。

采购人参加评标进场人数,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第三条规定执行。

专家评审费的税务是多少?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综上问题所述,专家评审费发放标准详细内容已给出,实际情况以当地结合自身情况为准。按照法律法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