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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4-04-03 浏览:-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

应纳消费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消费税可以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若委托加工存货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消费税计入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以上就是淳会计针对【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连续生产和直接销售的消费税怎么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淳会计”公众号,或收藏本站,方便查阅更多实用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