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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薪资结构不同意如何仲裁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4-02 浏览:1

以前的劳动合同规定了固定的工资额,如果要进行改动,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协商不了,可以进行劳动仲裁。

1、如果双茄尺差方对薪资变更达成了一致意见,可以重新签订合同,法律对此没有规定。

2、调整薪酬制度是公司的权利,经过符合公司的制度的程序颁布施行,对员工应承担告知义务。合同不需要重签,如果薪酬金额未变或增加,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如果写明了结构,可做合同变更。

3、如薪酬金额降低,需征得员工同意。如强制执行或以协商不成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补偿金或赔偿金。扩展资料:薪酬整体调整就是整体调高或调低所有岗位和任职者薪酬水平,调整方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等比例调整等比例调整是所有员工都在原工资基础上增长或降低同一百分比。等比例调整使工资高的员工调整幅度大于工资低的员工,从激励效果来看,这种调整方法能对所有人产生相同的激励效用。2、等额式调整等额式调整是不管员工原有工资高低,一律给予等幅调整。3、综合调整综合调整考虑了等比例调整和等额式调整的优点,同一职等岗位调整幅度相同,不同职等岗位调整幅度颤皮不同困亏,一般情况下,高职等岗位调整幅度大,低职等岗位调整幅度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