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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价定率法应税消费品的税基如何确定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4-06 浏览:1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征收的消费税,以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为税基,按照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

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的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具体规定如下: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其计税依据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条

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制约和监督管理制度。上级税务机关应当对下级税务机关的执法活动依法进行监督。各级税务机关应当对其工作人员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和廉洁自律准则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