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票面只显示购货方和销货方基本的税务信息以及本次发生经营活动的情况,如税务登记号、单位名称、日期、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发票内容: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发票是反映购销双方信息的,不能反映商品的真伪,可以反映购销双方的一些税务信息如是不是这个从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单位的税务登记证号码,地址,开票人和联系方式等。
发票的分类(主要介绍四种)
(1)按行业进行分类,有工业、商业、加工修理修配业、收购业、水电业、其他等,不同行业有不同发票。
(2)按发票是否印有单位名称来划分有衔头发票和统一发票。
(3)按发票版面设计及开具方式分类,有:电脑票、手工票、剪角票、定额票等。如:百货、超市使用的就是电脑票;修理修配发票是剪角票。
(4)按印制发票所用的纸质(材料)分类,可分为普通纸、压感纸、拷贝纸、打字纸、涂炭纸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