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亏损200万、2011年亏损300万,按税法规定,企业当年的亏损可以用今后年的税前利润弥补,但最长不超过5年。正好2010年和20115年在政策规定亏损弥补范围内,所以这两年亏损的500万可以用税前利润弥补。2015年实现利润800万,先弥补500万,还有300万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75万(300*25%),还有225万。那么2015年净利润=800-75=725
最后所有者权益=2000(2010年)-200(2011年)-300(2012年)-0-0-0(2013-2014年)+725(2015年)=222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