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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宁夏退税流程怎么操作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4-13 浏览:1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

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

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