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目汇总表的编制方法,具体汇总方式可分为两种:
1、全部汇总。就是将一定时期(10天、半个月、一个月)的全部记账凭证汇总到一张科目汇总表内的汇总方式。
2、分类汇总。就是将一定时期(10天、半个月、一个月)的全部记账凭证分别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收、付款的记账凭证和转账记账凭证进行汇总。
首先将汇总期内各项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总账科目填列在科目汇总表的“会计科目”栏内。然后根据汇总期内所有记账凭证,按会计科目分别加计其借方发生额和贷方发生额,并将其汇总金额填在各相应会计科目的“借方”和“贷方”栏内。
对于科目汇总表中“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本期发生额和贷方本期发生额,也可以直接根据库存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收入合计和支出合计填列,而不再根据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归类、汇总填列。
扩展资料
汇总收款凭证的填制:
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别设置,并按贷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末,计算出汇总收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帐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贷方。
汇总付款凭证的填制:
按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分别设置,并按借方科目加以归类汇总,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编制一张。月末,计算出汇总付款凭证的合计数后,分别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总帐的借方,以及各个对应账户的借方。
记账凭证汇总表的填制:
根据记账凭证逐笔登记总账,如果工作量很大,可以先填制记账凭证汇总表,然后根据记账凭证汇总表再来登记总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科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