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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泉水属于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吗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4-16 浏览:1

矿泉水不属于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首先,需要明确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是用于人类生活、工业生产等方面的用水。而矿泉水是从地下涌出或经过处理的水,其主要用途是作为饮料,属于特种水资源的范畴。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而矿泉水属于地下水的一种,但其并不属于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综上所述:

矿泉水不属于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的规定,水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而矿泉水属于地下水的一种,但其并不属于水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第三条:资源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一)原油。开采的天然原油,不包括人造石油。

(二)天然气。开采的天然气和采取卤水等方式取得的天然气。

(三)煤炭。原煤,包括固体、液体、气体燃料煤和用于化工、冶金等非燃料用煤。

(四)金属矿。包括金矿、银矿、铜矿、铝矿、铁矿、锡矿、铅矿、镍矿、钨矿、钼矿和其他黑色金属矿原矿,含金、银、冶炼企业回收的富余金锭(含标准金锭)、银锭。

(五)非金属矿。包括固体盐岩矿、液体盐岩矿和其他固体非金属矿产原矿。

(六)固体卤水(折算成氯化钠),包括卤水湖、盐湖卤水和其他固体卤水。

(七)液体卤水(折算成氯化钠),包括卤水湖、盐湖卤水和其他液体卤水。

(八)其他固体卤水(折算成氯化钠),包括地下卤水、盐湖卤水和其他固体卤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