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
第一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三款: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扩展资料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管理对象是交通工具和道路等。
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车”是以动力装置驱动或牵引的车辆。“非机动车”是指用自然力如人力、畜力驱动行使的交通工具。新法中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归为非机动车的范畴。
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订目的
1、规范道路交通行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
2、保护道路交通参与人的合法权益;
3、增强道路交通的有效管理,提高管理水平;
4、增强公民的守法意识,保障道路交通的有序、安全和畅通;
5、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道路交通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