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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是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6-05 浏览:1

资源税如何计算?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二)从量定额——粘土、砂石和部分未列举名称的其他非金属矿产品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代扣代缴应纳税额=收购未税矿产品的数量×适用的单位税额

(三)关于原矿销售额与精矿销售额的换算或折算

1.对同一种应税产品,征税对象为精矿的,纳税人销售原矿时,应将原矿销售额换算为精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2.征税对象为原矿的,纳税人销售自采原矿加工的精矿,应将精矿销售额折算为原矿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3.金矿以标准金锭为征税对象,纳税人销售金原矿、金精矿的,应比照上述规定将其销售额换算为金锭销售额缴纳资源税;

4.换算比或折算率由省级财税部门确定,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四)已税产品的税务处理——一次课征制

1.纳税人用已纳资源税的应税产品进一步加工应税产品销售的,不再缴纳资源税;

2.纳税人以未税产品和已税产品混合销售或者混合加工为应税产品销售的,应当准确核算已税产品的购进金额,在计算加工后的应税产品销售额时,准予扣减已税产品的购进金额;未分别核算的,一并计算缴纳资源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