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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分别是什么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6-06-25 浏览:1

一、资源税的征税对象

1、资源税的各税目的征税对象包括原矿、精矿(或原矿加工品)、金锭、氯化钠初级产品,具体按照《改革通知》所附《资源税税目税率幅度表》相关规定执行。对未列举名称的其他矿产品,省级人民政府可对本地区主要矿产品按矿种设定税目,对其余矿产品按类别设定税目,并按其销售的主要形态(如原矿、精矿)确定征税对象。

2、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资源税在理论上可区分为对绝对矿租课征的一般资源税和对级差矿租课征的级差资源税,体现在税收政策上就叫做“普遍征收,级差调节”.

二、资源税计税依据为应税产品的课税数量

扩展资料:

资源税的作用

1、调节资源级差收入,有利于企业在同一水平上竞争。

2、加强资源管理,有利于促进企业合理开发、利用。

3、与其它税种配合,有利于发挥税收杠杆的整体功能。

4、以国家矿产资源的开采和利用为对象所课征的税。开征资源税,旨在使自然资源条件优越的级差收入归国家所有,排除因资源优劣造成企业利润分配上的不合理状况。

参考资料:资源税-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