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成都名仕硕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注会计培训 | 会计实操培训
13688154390  微信:kjszpx

个税计算时,不是分级距分别乘以3%、10%等税率的吗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07-18 浏览:6

如应纳税所得6500,减去起征点3500,就是3000,是直接按照3000乘以10%然后减去速算扣除数105。

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收入-免征额-五险)*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6500-3500)*10%-105=195元。工资收入为6500元,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95元。

相邻两个级数间的临界应纳税所得额,无论按哪个级数计算结果都是一样的。例如应纳税所得额9000,9000*0.2-555=9000*0.25-1005。所以在计算中,1500按0.03和0.10的结果也是一样的,那么所有收入可以合并按照0.10的公式进行计算。

扩展资料

个人综合所得包含了原先的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由于是按照整年度计算,为了保持现行征缴政策的稳定,国家规定采取的是预扣除的方式。

当月的本年工资累计收入,减去免税收入(国家规定的免交个人所得税收入),减去累计扣减费用(月份乘以5000元),减去社保公积金个人部分专项扣除累积额度,减去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减去累积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比如第一个月,应发工资2万元,各项累计扣除减除之后可能应税额度是8000元。8000元是属于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预扣率是3%。如此计算出来,前四个月累计应税额度是32000元,的预扣率仍然是3%。

如果4月之后处于失业状态,没有收入,那么就可以等到第二年3月份汇总清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个人所得税税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