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成都名仕硕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注会计培训 | 会计实操培训
13688154390  微信:kjszpx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跟移动加权平均法有什么区别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07-19 浏览:3

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跟移动加权平均法区别主要是计算方法不同、适用范围不同,并存在各自的优缺点:

1、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它是指以期初存货数量和本期收入数量为权数,于月末一次计算存货平均单价,据以计算当月发出的存货和月末结存存货实际成本的方法。

公式为:加权平均单价=(期初结存金额+本月收入金额)÷(期初结存数量+本月收入数量)本月发出金额=本月发出数量*加权平均单价本月结存金额=月初结存金额+本月收入金额-本月发出金额。比较简便,有利于简化成本计算工作,但不利于存货成本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2、移动加权平均法:是指以每次进货的成本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成本的合计额,除以每次进货数量加上原有库存存货的数量的合计数,据以计算加权平均单位成本,作为在下次进货前计算各次发出存货成本依据的一种方法。能够使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存货的结存情况,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及发出和结存的存货成本比较客观。但由于每次收货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对收发货较频繁的企业不太适用。

另外,移动加权需要每购进或出售每笔的时候都要计算平均数,而且缺点是:第一,采用这种方法,必须要到月末才能计算出全月的加权平均单价,这显然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第二,按照月末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库存材料价值,与现行成本相比,有比较大的差异。然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就只需要月末的时候根据购进和售出的来计算。

最后,考虑到计算出的加权平均单价不一定是整数,往往要小数点后四舍五入。为了保持账面数字之间的平衡关系,一般采用倒挤成本法计算发出存货的成本。

拓展资料:个别计价法又称具体识别法、分批认定法。它是以每批存货取得时的实际单位成本,作为盘算该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的办法。这种方式下,存货的本钱流转次序与实物的流转次序完整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