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款单位或个人如不慎遗失、删除电子票据信息,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新获取。方式一:联系开票单位,提供交款人名称、交款时间等要素,由开票单位重新向交款单位或个人提供财政电子票据信息。方式二:登录微信,搜索“电子票夹”小程序,用交款人手机号注册/登录后,如开票单位已开通微信“电子票夹”小程序功能,可通过小程序中“票夹”板块下载和查验财政电子票据。方式三:拨打贵州省财政电子票据公共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885699,提供准确的交款人姓名、交款人身份证号码、开票单位名称等要素,由电话客服人员告知财政电子票据信息或直接将财政电子票据发送至交款人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