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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非流动资产的捐赠,为什么不是实收资本的增加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07-28 浏览:3

1.股东按约定投入的注册资本才记入实收资本,接受捐赠不属于注册资本。

2.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属于利得,是由企业非日常活动所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因此计入营业外收入,而不是资本公积。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按照企业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的资本。

拓展资料:

1.资产类是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1)非流动资产包括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支出、长期待摊费用、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等。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主要有“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应收款”、“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科目。

2)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主要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2.实收资本(Paid-in Capital)指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人投入的资本。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实收资本是指投资者作为资本投入企业的各种财产,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中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实收资本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企业实收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减超过20%时,应持资金使用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