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注意事项和手续须知:
一、议价:出售房子时,若有买方意愿出价,一定会向您杀价。因为房子的价钱不像一般的商品能够计算出成本,价钱高低往往取决於『消费者的认定』与『市场的销售行情』,所以『些许』预留杀价空间,给买方去发挥。
二、付订金:若『双方』决定房子了,而买方买下房子,必须先付订金。所谓订金是买方为确保契约覆行,交付卖方的金钱,具有契约上的效力。您收下订金后,若买方反悔,则您有权没收订金,反之若卖方(您)反悔,则必须加倍退还。
三、签约:下订金之后1星期左右,买方必须准备:
1、印章。
2、身分证。
3、订金收据,和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契约,确定买卖销售,并付签约款。
四、用印:(签约后7-10天)买方必须先到户政事务所申请印鉴证明,做为买房子契约中所用印鉴的法律效力。并持:
1、户口名簿影本3份。
2、印鉴证明3份。
3、印鉴章,和卖方在所有文件上盖上双方印鉴。同时再付第2次款。付款后,卖方就会将印鉴、所有权状等相关证件拿出来交给买方办理过户。
五、完税(签约后30日内)买方必须在签约后30日内,向当地的税捐稽徵处缴交房屋买卖所需负担的税费,包括:
1、契税。
2、印花税在缴交房屋税费时必须查明卖方是否积欠房屋税、地价税,确定付清所有税费才能办理过户,并付第三次款。
六、过户(签约后30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