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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中的疑难问题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07-29 浏览:3



第一个问题:

以对方收货日确认收入,凭发货单、收货回单、银行本票存根(可能)为原始凭证确认收入转结成本。

1月20日分录为:

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月3日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本票

第二个问题:

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为正确,因为应收利息目的在于主要核算金融投资类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而票据类资产为经营性资产,不属于投资类型。

第三个问题:

在不知道未来事项发生时候,应该按照目前可预计的经济情况来进行会计处理,这是一大会计原则。

因此(1)计提利息没有问题。

(2)计提利息在月末,而月末已经发现不可能收到利息,因此为了反映真实的情况,不应该再计提1~5号的利息。

(3)同理,因为是6月才知道,你在5月末根本知道我这个票据没用了,因此照常计提利息。

(4)同(2),不计提利息。

补充回答:关于第三个问题,即使计提了利息也没有意义啊,因为有确凿证据发现票据已经无法收回时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并冲销应收票据,因此,首先得反响冲销掉已经计提的利息(增加财务费用),再进行计提坏账准备(资产减值损失),最后冲销票据。因此,就这个会计年度而言,你只要正确按照准则规定办事,你计提利息不计提利息其实对报表不存在影响。

纯手打,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