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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财务规则怎么没规定建设单位管理费相关内容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08-08 浏览:35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文件规定,

建设单位管理费系指建设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立项、筹建、建设、竣(交)工验收、总结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应计入设备、材料预算价格的建设单位采购及保管设备、材料所需的费用。

建设单位管理费具体包括:工作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社会保险费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劳动保护费、办公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包括:办公及生活房屋折旧、维修或租赁费,车辆折旧、维修、使用或租赁费,通讯设备购置、使用费、测量、试验设备仪器折旧、维修或租赁费,其他设备折旧、维修或租赁费等)、零星固定资产购置费、招募生产工人费、技术图书资料费、职工教育经费、工程招标费、契约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建设单位临时设施费、完工清理费、竣(交)工验收费、各种税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安全生产管理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