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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发工资个税由哪边报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09-11 浏览:2

代发工资个税由实际用人单位(支付或者负担工资的单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一般来讲,对于平台或者第三方代发工资、单位或者个人(比如工头、队长之类)代领工资,代发、代领的单位(平台)或者个人、第三方,最多就是进行资金收付、操作;至于具体金额、发放对象,通常由实际用人单位(支付或者负担工资的单位)决定的,因此通常应由实际用人单位(支付或者负担工资的单位)按照工资薪金所得,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10、偶然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另外所得。

综上所述: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在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没有扣缴义务人的,以及具有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纳税申报。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