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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收取的原则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10-04 浏览:1

物业费收取原则是合理、公开、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

【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八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