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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突然离职工资怎么算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5-10-07 浏览:2

法律分析:员工未按照法律规定提起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本月的工作天数支付相应的工资。如因劳动者未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经济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