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变薪酬也称为绩效薪酬,是指相对于固定的薪酬来讲具有一定风险性的经济报酬,它的获得通常是非固定和不可预知的。
可变薪酬的支付依据主要是绩效,包括个体绩效、团队绩效(部门绩效、组织绩效),因此可以说可变薪酬是以绩效为条件的薪酬。可变薪酬具有一定的变动性,也正是有了一定的可变动性,可变薪酬具有相对较高的激励性。
在实践过程中,可变薪酬的形式主要包括:个人激励计划,如奖金、绩效调薪、技能薪酬、佣金等;团队激励计划,如收益分享、利润分享等。一般来说,企业不会采用单一的可变薪酬形式,大部分都会选择多种形式的混合可变薪酬计划。
基本原则
可变薪酬源于管理中的绩效原则和风险对称原则。绩效原则认为,对经营者的激励水平要与企业绩效相关,企业业绩越好,对经营者的激励强度应越高;企业经营越差,对经营者的激励强度越低。这种激励强度量化为可变薪酬。
风险对称原则认为,为了有效的激励经营者,设计经营者的激励机制时要遵循收益与风险对称的原则。企业经营越好,经营者的风险收入越高:企业经营越差,经营者的风险收入越低,甚至会减少其基本薪酬部分。
这样就能够使经营者承担相应的风险的同时能够得到与风险对称的回报,以此鼓励经营者大胆创新,努力提升业绩水平,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同时风险因素约束经营者的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