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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转移、资产划拨相关涉税规定?

来源:成都会计培训 时间:2024-04-14 浏览:-

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转移、资产划拨相关涉税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

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转移、资产划拨相关涉税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规定,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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